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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转让

2015-03-16 02:53:00 商标知识 分享
国际商标转让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因为商标保护是有地域性限制的,某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本国关内享受保护。所以说在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在国外同样可以注册该商标并且可以进行转让。
国际商标转让途径方式有两种: 1、如果A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甲公司在A国申请未满6个月,可以在提出同一产品/服务类上的注册申请,同时要求优先权,将国内的申请日期与A国申请日期一致,然后转让申请权给乙公司,这样的好处是在国内的申请日期提前了,降低注册风险。 2、乙公司在国内重新申请一样的商标。 1、方案包含2个程序,注册和转让,官费共计2000,代理费另外算。 2、方案包含1个程序,注册,官费1000,代理费另算。 未在注册的商标,不能够得到保护。即使该商标是驰名商标,跨国保护的实际操作也比较难。 要求优先权的方法及要求: 1985年3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并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应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提出要求优先权声明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尚未完备,可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3个月内提交。未提交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延伸阅读国际商标注册多少钱 以上就是关于国际商标转让的相关信息,其中包含了国际商标转让的流程方案及费用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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