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3月27日报道 外媒称,北京一家法院推翻了有关苹果iPhone 6手机侵犯一家中国制造商专利权的决定。这份决定曾要求苹果停止在华销售iPhone 6手机。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网站3月26日报道,去年5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权,并禁止苹果在华销售这两款手机。
但苹果并未停止销售这两款手机,并提起了行政诉讼。
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有利于苹果公司的裁决。
据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并确认苹果公司并未侵犯深圳佰利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此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佰利公司100C智能手机的专利权,后者的外观特征是侧面弧度和圆角。
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被诉侵权设计完全改变了整体视觉效果,两者还存在一般消费者容易观察到的明显区别。因此,佰利公司的主张不具有法律依据。
佰利公司在2014年12月起诉苹果公司时还是一家前景不错的企业,在互联网巨头百度的支持下,该公司希望能利用电信业繁荣的契机。但此后,佰利公司一直在走下坡路。其产品被公众批评为劣质品,在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竞争极其激烈的中国智能手机市场,该公司濒临倒闭。
苹果公司在中国还卷入了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去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决,在新通天地与苹果争夺“IPHONE”商标权一案中苹果败诉,新通天地在2007年已注册“IPHONE”商标,而苹果智能手机直到2009年才开始在中国正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