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标导读:据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公益性为主、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坚持因地制宜和坚持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但是,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其设立、运行、监管有待规范。引导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建设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为主。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必须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逐步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商标交易流转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
——坚持因地制宜。是否设立市场、设立什么样的市场、覆盖多大范围等,都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农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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