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天猫商城通过媒体发布通告函,称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对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其他任何人的任何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电商界一时间被不安的氛围笼罩。
然而,就在通告函发出几天后的11月5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表示:“双十一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就像电商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一样。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 陆兆禧此番放弃权利主张的声明迅速平息了双十一商标之争,但是,开放之后的双十一商标又将如何使用?
这里就牵涉到了一个新的概念——保护性注册。保护性注册是指为了防止别人注册而对商标先行注册,取得权利后又不主张专用权利的注册。这种注册的一个特点就是:商标由一家企业注册,却交由多家企业共同使用。
在国外,保护性注册已经有过先例,但是对国内的知识产权人士来说,这还是一个新课题。如何给它制定“游戏规则”?如果仅仅依靠一个声明,京东的刘强东可能会在心里犯嘀咕:当我和马云一起喝茶的时候,他会不会面露微笑地递过来一纸诉状告京东商标侵权?马云心里也不踏实,阿里集团主动表示放弃双十一商标专用权,会不会导致那些多如牛毛的小微型电商胡乱使用该商标?
曹操的《短歌行》中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诗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其中,“杜康”便是美酒的代称,杜康酒在历史上也是流芳千年。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杜康酒了,这多少与杜康商标的纠纷有关。原来,当初有三家酒厂都在争夺杜康商标,经过一系列你争我抢后,三家酒厂达成了一家注册、三家共同使用的协议,但是这个协议并没有阻止酒厂之间的缠斗,杜康酒最终也难以逃脱没落的命运。
双十一商标一家注册、多家使用的现状来自商标持有者对专用权的主动放弃,然而方式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声明,这不能不让人对该商标的未来表示疑惑和担忧。一般来说,一人注册、多人使用的商标有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它们在注册、管理和使用上都有法定的规则。但是,双十一商标作为一件普通商标显然没有既定规则。
阿里集团是聪明的,其明白独占双十一商标不利于打造双十一在线购物狂欢节。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放弃对双十一商标的独占也会造成一系列的风险,同样不利于电商们对双十一品牌的打造。
张裕葡萄酒公司曾将行业内认为是通用名称的“解百纳”三个字注册成商标,从而引发争议。当时笔者建议其将解百纳商标开放给行业内企业使用,但同时制定出使用条件和规则,对不遵守规则企业则拒绝授权使用,这样整个行业既可以放弃争执,又能各自使用商标提升产品档次,一举两得。
参照张裕葡萄酒公司对解百纳商标的处理经验,笔者认为天猫商城和京东等电商应当相互协商,共同制定一个有公信力的双十一商标使用规则,规范市场上的使用行为,并签署商标共同使用宣言。只有规范使用,双十一商标才能具有生命力,整个行业才能在分享商标时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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