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31日讯 (记者:费燕妮)在“亮剑”专项行动中,济南公安局长清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采取走访摸排、发动群众举报、商请有关部门提供线索等多项措施,深挖“亮剑”违法犯罪线索,并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
2011年10月11日长清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坡庄裕兴化工厂院内,有人制造假冒的“山水东岳”牌的水泥。
长清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赵某、高某抓获,当场缴获假“山水东岳”水泥10余吨。
经查,发现赵某伙同其妻子高某等人自2011年四五月份以来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坡庄裕兴化工厂院内,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假冒“山水东岳”注册商标品牌的水泥,非法获利,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值12万余元。
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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