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商标侵权案件都是通过打官司来进行商议解决。而这种被告和原告方面对商标的维护就是一种商标争议的一种行为模式。从而出现了商标争议这个名词。所以今天尚标就给大家说说什么是商标争议的内容。
一、商标争议的含义: 商标争议 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通俗来说就是商标名字相似或者谐音相同,就像乔丹和美国乔丹,曾今就为此而打过官司。
二、为什么会出现商标争议,争议的绝对理由: (1)、商标注册不当:主要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行为,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2)、商标使用不当:主要指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情形。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行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行为。 (3)、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指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情形。即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这里规定的“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别人在他以后注册的商标,和他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的争议。所以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