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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在哪里?

2014-08-30 03:32:00 商标知识 分享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四中商标类型。所以我们注册商标的类型的是不同的,而这里给大家探讨下关于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在哪里?下面会通过案例来进行说明。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 证明商标 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区别如下: 1、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为具有监督能力的机构、协会;集体商标的申请人为一般的团体、集体。 2、证明商标一般直接用于经济活动中;集体商标则只供集体成员间使用。 3、证明商标的申请人拥有商标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集体商标的成员拥有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4、有些集体商标也用于经济活动中,如奥委会标识、篮球协会标识等。 5、集体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共同之处:两者均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案例对比: 证明商标:“绿色食品”,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 集体商标:“南海金沙五金”,五金行业集体商标一例,由佛山市南海区五金行业协会申请。

文章标签:  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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