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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05:43:00 商标知识 分享

3、申请在先原则

(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

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商标取名的注意事项

1、最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的文字为主。因为: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

2、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

3、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

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商标的各方面上有所不同。所以您申请中文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本地(本文化语言)与英文分开注册,不失为 极有灵活性的好方法。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注册的非常罕见。

4、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

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5、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国际著名品牌不论是英语国家的还是非英语国家的,一般都得取个英文“洋名”。要成为跨国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不取洋名是不行的。取“洋名”不仅能为国际化作铺垫,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品牌的品位。

6、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来做为商标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如日本的“日立”、“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的保护。

商标注册的取名遵循识别性、独特性、显著性原则,给商标起名时尽量遵循以上几点,避免因起名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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