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对于公司注册的具体流程,由于不同省市政府下放力度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在材料和注册细节的处理上会有区别,但注册的大致流程基本都是统一的。
流程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流程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流程三、申请上网印章
注:准备好相应材料找专业刻章公司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网印章申请。
流程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流程五、办理税务登记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流程六、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所选银行提出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申请。
2、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后,可以签署税务代扣协议,找成都登尼特帮您代理记账处理每月纳税申报,税务做账等。
股东除了可以用货币出资,还能通过债权出资,即投资人以其对公司或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抵缴股款,股东以债权出资需满足什么?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债权来出资,实务中对债权出资的验资应当严格符合标准,才能出资
债权出资的表现形式
1、债权人将原先对公司拥有的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出资。
2、债权人把对第三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出资。
3、公司原来的股东把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新的出资。
4、公司原来的股东把对第三人的债权转变为新的出资。
债权、股权出资是《公司法》没有列举的出资方式,受理验资时注册会计师应十分慎重,其首要环节是在遇到对出资方式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在审验前或审验过程中应及时与负责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沟通,充分尊重登记机关的意见。
具体审验时,对于投资的合法性,应从实体性和程序性两方面入手,以及审验债权、股权出资实体性的合法依据。但如果在实体上合法而在程序上不合法。也不能对其出资行为予以审验认定。
具体包括仔细审查以下方面:
1、债权和作为记名资产的股权,不得用于首次出资而只能用于后续出资或增资扩股。
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中应明确出资方式为债权、股权出资。
3、以债权、股权出资凡涉及投资方、被投资方以外第三方的,应尽可能取得第三方作为投资协议相关人参与签字或盖章。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意义:
1、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需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的鼓励个体以及大学生进行创新,不断几次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的创新力。
2、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
在认缴制下,任何一个人均可以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公司,因此注册资本的这一层含义也将失去意义。在此结构下,重大交易中,对控股股东的背景及信用调查成为重中之重。相应地,政府也将会随之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信用体系。新公司法的修改也将更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我国信用体系。
3、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新公司法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证体现了这一决定的精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注册公司资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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