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商标被注册了,我们自身应该怎么做才能挽回损失?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商标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你公司的商标是否已经申请注册?
二、对方申请是否已经成功?
如果你的商标已经注册,对方的行为就是徒劳的。如果你的商标已经使用但没有注册。这属于恶意抢注。你可以在异议期对你提出异议,或者在他拿到注册证后5年内提出争议,异议或争议成立的话他的商标将被驳回。而且这种异议或争议相对来说成功率是很高的。
《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其实是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少的企业可能忽视了商标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因为没注册商标而被别的企业抢注商标,使之成为别人的财产。有些人在工商局注册了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公司名称的注册和商品的商标是两会事,不可混为一谈。公司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在一个地方名称是不能一样的,但是商标则不一样。假如你A地有a公司那么别的企业就不可以再用a这个名字了,可用b这个名字。如果a、b都注册了商标,那么如果a使用b的商标就是违法的,如果a用b的商标做广告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些人认为,我们公司的商品又不是什么大品牌,怎么会被人家注册呢,这就涉及到了商标的注册问题了。其实商标的品牌无论大小,它是会有相应的品牌效益的,如果这个牌子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那之后在全国乃至世界连锁,它的销量是有保证的,大家是很容易接受他的。
有一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这个大家比较熟悉,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北京某家餐厅使用“天天海底捞”做宣传后,把该餐厅告上法庭,获赔40万元。对于商标的品牌有些商家是因为不知道而犯下错误,而上述例子是明明知道有“海底捞”这个品牌,而且这个品牌做的不错,是想借助于这个品牌的力量来赢得利润,这就是违法的了。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商标的特征越显著(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其区别作用就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此处所指的独创性,是指靠智力所确定的非常见常用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属于大众化的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事物一般缺乏独创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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