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最重要的环节,是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侵犯商标权行为主要涉及对相关公众、商标近似、类似商品等基本概念或者事实的界定,以及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原则问题。这是当前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具体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及构成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的大纲:(详情请下载参考最下方word文档) 《若干解释》第八条至第十二条针对前述情况,对实践中长期使用但是一直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些基本概念作出了解释。 (一)关于相关公众 (二)关于商标相同与商标近似 (三)关于类似商品、服务以及商品与服务的类似 (四)判定原则和比对方法 为此《若干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经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掌握上述原则依法判断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要以包括相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判断 第二,准确地掌握对商标相同或者近的整体、要部和隔离的比对方法。 第三,判断商标近似中的注册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要素。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点击下载: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