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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商标侵权案例:龙虾店商标侵权调解结案

2014-08-15 01:31:00 商标资讯 分享

今年5月23日,盱眙龙虾协会状告上海一家龙虾店商标侵权,这在本市属首次。徐汇法院受理后,该案近日以调解结案。

早在2004年,“盱眙龙虾”就已取得商标专用权。今年5月,盱眙龙虾协会在上海打假时,将徐汇一家打着盱眙龙虾招牌的店铺告上法庭。其认为,这家店铺在未取得协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盱眙龙虾”商标,使公众产生混淆,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龙虾店经营者则表示,打出盱眙龙虾四个字只是标明产地,而且其店内标志和“盱眙龙虾”的商标也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导致公众混淆。由于都有调解意愿,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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