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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诉讼

2017-01-05 01:04:00 商标知识 分享

商标侵权的行为方式

由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本节特列出侵权的类型,以便广大考生能够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一)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注意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之商品即构成侵权而不以明知为要件,此与专利侵权有所不同。销售不知道是侵害专利权的产品的,只要能够说明来源即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反向假冒行为

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种情形主要有: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侵权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吗

(一)在自行未能取证,或关键证据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由人民法院收集。通常分为三类:

1、保全被控侵权产品。

2、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

3、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

(二)当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注意两点:

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必须符合法定情形;

二是申请必须注意举证限定时间。

(三)法院通常采取留证方式:

1、对被控侵权产品拍照、记录技术特征;

2、容易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

梁律师提醒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在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时,要以可行性、经济性为原则,以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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