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
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1、申请与申请代理
(1)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即实行强制代理制。
(2)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后者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受理
商标局受理后认为需要补正文件或者手续的,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初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经初步审定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合格者,驳回申请,不与公告。
4、异议
初审后的商标,自公告之日其3个月内,为异议期,任何人均可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要予以核准注册,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被异议人陈述事实、理由,并裁定。
5、救济方式
凡对上述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者,以及对商标局就异议做出的裁定不服者,均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对复审裁决不服的,均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异议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的,对方当事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 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咨询注册
二 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委托我公司代理注册商标
一、提供申请手续,先期查询
1、提供商标名称(中文、英文、图标)和商品,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我公司进行商标查询。
2、取得查询结果后,选择商品项目,同商标图样一同提交,并核对确认。
3、a、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亲笔签名。(现需当地县级上工商证明-像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之类的证明文件)如果你没有工商证明的话我公司可以帮你办理工商证明文件夹,只要你提供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相片就可以了。
b、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件)
文章标签: 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