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白酒行业已经是一个十分成熟的充分竞争市场,消费者们也十分理性。“国酒茅台”四个字的形成,是茅台独特的环境、工艺、历史等诸多方面形成的,并在消费者心中逐步形成了“国酒茅台”的印象。相信仅仅一个“国酒茅台”的商标,不会打破行业的公平竞争状态。同时,也不会造成“国”字号商标的垄断,国窖1573、国五液等商标也正说明了这点。
若要以此断定茅台形成不正当竞争,这实在夸大了四个汉字的作用,我们必须承认,茅台作为一线白酒的领军企业,品牌价值和企业形象才是茅台酒营销的保障,“口感好、不上头”还是普通老百姓选择茅台酒的根本原因。而这一切,都不以商标的呈现形式为转移。
茅台集团通过长期努力,让这“国酒茅台”四个字在中国妇孺皆知,同样也得到了海外市场的共识。申请商标注册,只是让这四个字名至实归,更多的是一种示范效应和一种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精神的傲然展示。
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是新时代下更加凸显中华民族精品老字号的价值回归,通过国酒茅台形象塑造,发挥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精品的作用。这也是我们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体现。这只会促进中国白酒行业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原标题:“国酒茅台”的商标促进中国白酒行业的共同繁荣 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