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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商标多少钱

2016-12-30 04:57:00 商标知识 分享

一般来说,做注册商标一般都是收取多少钱的呢?看完小编整理的深圳公司注册商标多少钱后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约为名片大小相仿)。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2月起,我国商标局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进行限制)。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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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特殊标志注册申请

根据国务院一九九六年七月发布的《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的申请,商标局作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个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特殊标志的申请受理事宜。

(1)特殊标志。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

(2)特殊标志的申请人。

特殊标志的申请人应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申请人有权利对其使用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3)办理特殊标志的申请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应填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下列内容和项目:

A、申请人名称、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

B: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C:特殊标志种类(文化、体育、科研或其他)及其设计说明;

D:特殊标志名称(须写全称)、申请保护期间(时间不超过四年,保护期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E: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活动名称、活动期间、活动场所及活动内容;

F:申请保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一栏可直接填写类别及类名,不必填写组名及具体商品或服务名称;

G:特殊标志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图样的长和宽 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须将一张黑白图样贴于指定格内,另附5张图样;指定颜色的,送着色图样5张,另附黑白稿1张;

H:通过代理人办理的,写明代理人名称及地址,并加盖代理人章戳;

I:交纳规费。

(4)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在呈送特殊标志申请书的同时,还须提交下列文件:

A: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活动的文件或批示;

B: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C: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申请人即成为特殊标志的所有人,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 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可以许可他人在经核准登记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

(6)特殊标志有效期为四年,自核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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