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办理转让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那么大概是多长时间才能办理成功?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般情况下,6—8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一同使用。
同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商标权包含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内容三个部分。商标权的权利主体就是商标权人,权利客体是注册商标,权利内容是商标权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独占使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财产权利。
商标转让的本质仅在于商标权主体的变更,即在不改变商标权的客体和内容的前提下,实现商标权人的更替,原来的商标权人通过商标转让行为放弃对注册商标的权利,新的商标权人通过受让行为获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因此,商标转让一般应遵循商标权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我国商标法也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故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转让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割裂了商标权人同注册商标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对商标权的侵犯,原来的商标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
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专业知识产权网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2、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3、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目前的商标实务看,我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只是赋予了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予以核准的权力,并没有同时规定其不当核准行为的责任。由于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应有监督,行政机关往往是有权无责,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的权力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法律漏洞,伪造商标权人的印章,假冒商标权人的签名,将他人的注册商标转让给自己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骗取“合法”外衣。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注册商标后,往往又将该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赚取经济利益,而原商标权人却被蒙在鼓里,蒙受着巨大损失;或者向原商标权人索要高额报酬以交换该商标,如果被拒绝就以起诉其侵犯商标权相威胁。如果原商标人以之为被告提起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之诉,他们就逃之夭夭,根本不在法庭上露面,法庭也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材料,这给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不少困难。同时,一些权利人嫌诉讼太麻烦,不仅耗时耗力,还要支付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诉讼支出,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不法分子的要求,向其支付一笔金钱后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商标转让给自己。
由于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商标权移转的结果,而且也影响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有关文件之后,经过审查核准之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将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转让指的是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其方式可以是买卖,也可以是以商标出资或者是赠送等,转让的商标包括已经取得注册的也包括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关于商标转让的手续,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文章标签: 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