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能不能办理转让业务?如何办理?小编把整理好的个人商标办理转让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答:可以办理转让的;
商标可以转让,需要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登记。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目前的商标实务看,我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只是赋予了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予以核准的权力,并没有同时规定其不当核准行为的责任。由于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应有监督,行政机关往往是有权无责,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的权力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法律漏洞,伪造商标权人的印章,假冒商标权人的签名,将他人的注册商标转让给自己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骗取“合法”外衣。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注册商标后,往往又将该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赚取经济利益,而原商标权人却被蒙在鼓里,蒙受着巨大损失;或者向原商标权人索要高额报酬以交换该商标,如果被拒绝就以起诉其侵犯商标权相威胁。如果原商标人以之为被告提起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之诉,他们就逃之夭夭,根本不在法庭上露面,法庭也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材料,这给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不少困难。同时,一些权利人嫌诉讼太麻烦,不仅耗时耗力,还要支付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诉讼支出,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不法分子的要求,向其支付一笔金钱后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商标转让给自己。
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看中了商标权人的这一软肋,索要的款项一般也大致相当于商标权人为诉讼所支付的款项,尽量诱使商标权人以支付转让费的方式和平解决。而对那些具有重要价值或者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他们则狮子大开口,索要高额转让费。
1、商标在法院已查封冻结的情况下被私下办理许可使用,如“爱多”、“IDALL”等商标;
2、在企业破产清算前被原企业职员违反《破产法》私下转让给第三者;
3、违反双方协议 私下将商标转让给第三者,有的企业是“内鬼”作怪,股东私下将商标转让给自已另立的公司;
4、双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备案后,被许可人私下又将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名下;
5、经销代理商私下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公司名下;
6、注册代理公司私下将被代理人的商标在国外抢注,并转让给外国的公司, 禁止国内被代理人的产品再销往外国,并引发涉外诉讼;
7、私下将他人在国外注册的商标转让到自己国内公司名下,并禁止国内原商标权利人的产品再销往该国;
8、一些非法商标事务所在未经持有人同意情况冒充签字,完成转账手续,鲸吞钱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个人商标办理转让,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