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新区大力提升企业和城市竞争力
光明新区系列政策亮点集萃
9月12日下午,光明新区举行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在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人才保障、提升城市和企业发展竞争力等方面重点发力,集中推出4项政策,分别是《光明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稿)》《光明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光明新区“鸿鹄计划”系列实施方案》。
光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邝兵表示,此次集中出台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是新区在新的发展时期推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希望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大力提升企业和城市发展竞争力,将光明新区打造成为优质产业集聚、优秀人才荟萃的高地。
质量引领
新区城市发展优势日益凸显
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8月,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绿色新城战略目标,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人才保障,不断提升新区企业和城市的发展竞争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光明新区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优势日益凸显。多项数据显示光明新区发展质量不断优化。华星光电等大项目加快建设,目前注册地在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8家,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或技术中心40个,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目前在孵项目32个。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高端人才不断汇集,拥有中央“千人计划”人才7人,成为新区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与此同时,新区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明年开业,将建成国家级医疗保健中心,市中医院光明院区也落户光明,“十三五”期间,新区病床数将破万。新区首个五星级酒店已经封顶、新城综合体已经开工建设,文化艺术中心以及被称为“深圳西湖”的公明水库风景区、天安云谷、“光明小镇”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近年来,光明新区交通优势逐步呈现。南光、龙大高速已经取消收费,地铁6号线及其延长线已经开工建设,13号线预计明年开工,赣深高铁在新区建设,新区在未来几年将拥有三条地铁、两条高铁。
此外,光明新区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森林、水域等资源,正按照城市管理治理年的要求,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新区城市人居环境;同时大力开展治水提质行动,打造茅洲河一河两岸景观带,努力将光明新区打造成为更加宜居宜业的绿色生态新城。
创新驱动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新区主政者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基础薄弱,新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高科技企业比重低、优强企业梯队不健全、高端人才缺乏、城市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经济发展的后劲。
为此,光明新区抓住全市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重大机遇,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在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人才保障、提升城市和企业发展竞争力等方面重点发力,于近期集中推出了4项政策,为光明新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绿色新城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战略引领。
其中,《光明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聚增量、促转型、补短板三个方面入手,“真金白银”、真招实措,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包括6部分24条具体实施意见,其中,加大了对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和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一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项目设定了一些奖项,给予最高80万元资助。二是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对众创空间创办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三是吸引创新成果落地。对于在新区孵化完成的企业将成果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的、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新区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为确保《实施意见》扎实推进、落地见效,新区以“拓宽扶持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为原则,对原《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进行梳理整合,制定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及其不同发展阶段的《“1+18”系列文件》。
据悉,为实实在在利用好系列政策,扶持辖区企业发展,新区每年将新增约1.3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直接扶持企业的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盘子规模达2亿元以上,较2015年翻了一番。仔细研读新修订的《“1+18”系列文件》可以发现,新区大幅提高了单项扶持金额上限,在一些具体项目上也提高了标准,这其中包括,对新区新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200万元,对在其他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15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100万元。对新入选或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奖励3000万元、对新入选或新引进“中国500强”企业配套奖励1000万元,对新入选或新引进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建成区级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同时,新推出的《光明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和激励的力度,相较于原办法主要有五大新变化。一是新增项目奖和个人奖;二是申报条件适度放宽;三是评审程序适当简化;四是评审标准更符合企业实际;五是强化激励效应,奖励总体额度较去年增加将近1倍。奖励总体额度从旧版的250万元/届提升到现在的480万元/届,其中大奖从50万元/家提升到100万元/家;提名奖从20万元/家提升到50万元/家。
双重保障
为人才送上“真金白银”与发展空间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光明新区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在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光明新区“鸿鹄计划”系列实施方案》,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新区引才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人才措施可操作、能落地,为新区各项事业发展招才引智提供智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其他区域人才政策,光明新区“鸿鹄计划”增设了空间奖励项目,不仅为人才送上“真金白银”,还奖励用于生产研发办公的发展空间。具体来说,就是每年除给予“鸿鹄人才”3~20万的资金奖励外,还给予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这其中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对于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深圳市杰出人才领衔创办的单位,提供面积最高达3000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每年最高可达12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财政年度。二是对于国家级领军人才、中央“千人计划”人才领衔的团队,提供面积最高达2000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三是对于市“孔雀计划”人才,根据不同人才级别,提供面积最高达2000平方米的生产研发场所租金补贴。后面两个层次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可达8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财政年度。
同时,为了让人才来了光明之后能够安居安心,在住房和落户问题上,光明新区将从三个方面提供保障:一是提供专门人才住房。从新区在建和已建成的保障房中预留部分房源作为人才住房,分层次、分类别逐步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同时,对于新区认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可按照规定程序,向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二是专项住房补贴。对于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积分入户引进的在职人才或归国留学人员,符合一定的学历、年龄等条件,可依条件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三是专户户籍服务。新区的“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才专户”,为暂时找不到落户地址的人才提供户籍挂靠服务,让人才能实现“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