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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名人商标当慎行

2014-07-11 01:38:00 商标资讯 分享
商标傍名人现象屡见不鲜

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系列小说《哈利·波特》在全球刮起了一股魔法旋风。在商标界,哈利波特旋风也同样吸引了各地抢注者的目光。截至2010年底,申请注册“哈利波特”相关的商标共有16种,包括“百变哈里波特”“哈利波特力量”等。另外还有“本·拉灯”照明器、“旺家卫”坐便器、“赵本衫”衬衫等等,商标傍名人的现象频现。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主持人孟非想要开家面馆,他在微博和节目中已经宣传了近半年。近日笔者获悉,孟非已经在今年4月进行了工商注册,取名“孟非的小面馆”。而此前他在微博上给面馆征名,网友提及最多的“孟爷爷面馆”却没有被他申请。原来,这个字号在今年2月已经被另一位孟先生给注册了。不仅如此,笔者查询商标网发现,“孟爷爷”这3个字作为商标也早已被南京的一家餐饮企业注册。

笔者调查发现,今年2月,有人到南京市玄武工商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而他核准的名称正是“孟爷爷面馆”。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根据规定,工商部门没有理由拒绝“孟爷爷面馆”的名称核准,因为孟非虽然在微博上曾提过要为面馆取名叫“孟爷爷面馆”,但现实中并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核准和注册相关名称。

笔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中查询,并没有找到与“孟爷爷”相关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名称中带有“孟非”的企业有两家,一家在南通,一家在苏州,但都与餐饮行业无关。于是,笔者又在商标网的搜索栏上输入了“孟爷爷”3个字进行查找,发现“孟爷爷”作为商标也已经被注册了,注册类别是“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和“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目前,抢注名人的名字当商标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名人要杜绝自己的名字被抢注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名人用自己名字把所有商标类别都注册了。

近日,笔者在合肥市的一家饭馆吃饭,发现该餐馆竟然用“朱德”“陈毅”等伟人的名字作为包厢名,服务员都穿着“军装”。饭馆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服务员的“军装”是从外面购买的,墙上的画也是四处淘来的,他表示这个创意主要是想唤起人们回味以前的岁月,表达对伟人的敬仰。

这种商标傍名人的现象随处可见,笔者日前在北京德胜门附近看到一家名为“刘德华图文快印”的小店,店主告诉笔者,这家快印店已开张了一段时间,比起周围的打印店生意红火得多。对于为何以“刘德华”的名字命名,店主显得较为谨慎,不愿意多谈。

被傍名人维权费时又费力

出于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考虑,大多数名人在知道姓名被傍后,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不过,维权费时又费力。

据了解,一家公司分别以“柏万青”和“柏阿姨”为名,在肉、罐装水果、腌制蔬菜、牛奶制品、食用油、果冻、精致坚果仁等食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姓名遭商标抢注后,上海市人大代表柏万青便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反映了情况,并随即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最终有关公司的申请被撤销。“整个过程耗费了一两个月时间,这还算是快的。”事后,柏万青感叹维权不易。

法律专家坦言,打官司从起诉、审理到判决,若再从一审打到二审,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等成本往往会非常高。作家二月河发现姓名被抢注后,通过当地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一家商标事务所为自己维权,官司一打就是两年,直到最近才维权成功。“他们一抢注,我们就得付出精力、时间、金钱来应付。”二月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律师孔祥鹏告诉笔者,商家抢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来使用的风气愈演愈烈,从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到文化名人、网络红人,无所不包。商家的抢注行为意在利用名人所产生的名人效应推销自己的产品,从而实现经济利益。孔祥鹏说,查看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可以发现有很多名人的名字被其他人当作商标名抢注成功。相关部门在审查姓名商标时,很少会主动判断是否属于名人姓名,而且仅仅根据商标申请材料也很难判断申请人是否有抢注名人姓名的恶意。因此,当名人姓名被抢注,更多的还是要权利人有效利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孔祥鹏表示,从名人的角度来看,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就是保护自己姓名所承载的经济利益和价值。对于姓名权的保护不仅要做好事后救济,还要做好事前的预防。名人如果能先人一步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一方面可以避免恶意抢注者注册成功,另一方面将姓名权商标的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也有利于对自身名誉的把控。

抢注名人商标当慎行

抢注名人名字商标最根本的动力还是源于经济利益的诱惑。北京某企业策划公司把大导演张艺谋的名字谐音“张一摩”注册成化妆品商标,还开出了800万元的转让价。

不仅仅是名人名字遭遇抢注,一些热点名词也成为抢注的对象。据了解,“嫦娥一号”2004年就被抢注,开价30万元;而“集结号”被注册为12类商标,叫价100万元。

业内专家认为,知名商标能让商家节省开拓市场的投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光有好商标,没有能被公众认可和接受的产品,也是不行的。有追求的企业应更多地追求制作性强的商标,遵守商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11年,武汉某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授权及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其经营活动中擅自将“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志使用,最终被判侵犯姚明姓名权,赔偿30万元。“利用名人名字与商品挂钩多是新生企业为了在短期内扩大产品知名度;但是从长远来说,对企业并无多大的益处。”一位业内专家表示,抢注名人商标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和对企业评价的降低,从而损害企业的声誉,对企业今后的发展不利。

孔祥鹏认为,从抢注人的角度来看,应当正确认识商标品牌,树立科学的品牌经营观念,及早摒弃这种“搭便车”的想法。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如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上,从而在消费者中获得良好口碑。他认为,一个品牌如果有消费者的认可作为坚强支撑,品牌名称是否是名人姓名就会变得不再重要。

文章标签:  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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