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个商标,是不是转让了之后,我就不能使用了吗,和我就没有关系了吗?
答: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将注册
商标转让[1]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
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让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成功转让给第三方后,该商标就与原先持有人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