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李沧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巡查时,进入了位于安顺路的一家公司。经了解,这家公司刚注册不到两个月,主要从事液压设备的组装销售工作。现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照齐全且悬挂在醒目位置,未发现有明显违规经营行为。
就在执法人员准备离开时,无意中发现桌子上有一个金属标识牌,标识牌上印有以K字开头的英文字母注册商标。执法人员询问是否是其公司独有的注册商标。该公司法人吴某称是公司的注册商标,但目前正在办理中,并拿出了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资料。执法人员联网查询发现,该商标竟然是台湾一家著名液压设备企业的注册商标。吴某却称从未听说过那家台湾企业。随后,执法人员在现场的一个书柜里发现了一摞宣传册,上面印制的正是那家台湾企业的简介和产品介绍。在事实面前,吴某终于承认了违法行为。
原来,吴某曾是那家台湾企业的业务员,离职后开始“自主创业”:找人印制了那家台湾企业的金属标识牌和纸质标签,购进便宜的零部件后贴上自己印制的标识牌,然后再组装起来卖给以前的客户。因为购买设备的客户之前与其有业务往来,让吴某有机会浑水摸鱼。
执法人员指出,吴某的做法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查扣300多个已更换标识牌的产品,具体情况需进一步调查后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