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近年来,漳州市工商局立足于当地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全方沟通协调,提请漳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涉农商标的宣传引导、培育注册、使用管理、广告包装、行政保护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集体商标被认定驰名、著名商标的都规定了经济奖励标准和实施办法。对新注册集体商标的组织,每件奖励1万元;涉农商标境外注册的每件奖励1万元;注册农产品商标每件奖励1千元。此举有效提升了合作社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文章标签: 集体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