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鸿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是经营分装、销售食用油。今年3月10日,中粮集团的工作人员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一个体户张某处购买了鸿乐公司生产的食用油,发现该产品以“福星临门”字样作为商标、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使用。而“福星临门”商标与中粮集团的“福临门”商标非常相似。
中粮集团认为自己是“福临门”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商标用于食用油商品,在国内市场上享有高知名度,鸿乐公司的这种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并且已侵犯了“福临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张某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亦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中粮集团将鸿乐公司和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