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偃师市已拥有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河南省著名商标44件,注册商标总数为1677件,河南省著名商标及注册商标拥有量均位居洛阳市各县(市)一、全省县(市)前列。在1677件注册商标中,制鞋行业294件,占注册商标总数17.53%,摩托车行业126件、电线电缆行业91件、化工行业49件、钢制家具及保险箱行业63件。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起,偃师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奖励,对于新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企业,偃师市政府还将予以嘉奖。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30万元,其中奖励企业20万元,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10万元;对新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每件奖励10万元,其中奖励企业8万元,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2万元。
此外,还优先为驰(著)名商标企业提供信贷、配置土地、电力等资源,开展驰(著)名商标的质押贷款业务,使商标权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偃师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智杰生表示,偃师市将坚持充分发掘商标所有权的市场价值,利用商标出质、出资等方式,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