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商标的授权使用和转让使用有什么不同吗?答: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指:
1、将注册
商标转让[1]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
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让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