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么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需哪些材料?答:《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Madrid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RegistrationofMarks),于1967年7月14日签订于斯德哥尔摩,于1989年5月25日生效。是用于规定、规范国际商标注册的国际条约。有84个成员国。
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
1、本土注册申请
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提交申请
与我司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后填写由我司提供的商标国际注册相关文件,另请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四张。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5、协定国和协定书国审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6、申请商标时间和费用
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8-24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没有官方回执,部分当局会直接发出注册证书。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及查册费用请致电我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