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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惹上商标侵权官司

2014-06-17 01:31:00 商标知识 分享
5月14日,“礼享”商标持有人田晓明将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星泉金池酒业有限公司一起诉至法院,称其生产、销售及宣传中的泸州贡系列产品上,均使用了“礼享”、“新礼享”字样,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鉴于此,田晓明要求上述企业停止对泸州贡“礼享”、“新礼享”产品的宣传、生产、销售行为,并销毁与此有关的产品包装等,要求上述企业在其官方网站及全国性报纸上道歉。

5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田晓明介绍,他是郑州礼享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0年、2012年分两次注册了“礼享”酒类商标,并分别于2011年2月和2013年6月获得了商标注册证。

2013年时,田晓明就发现了泸州老窖等单位生产、销售了带有“礼享”字样的酒产品,便开始着手收集证据。今年4月,他委托律师事务所给上述企业分别寄发了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其官方网站以及全国性报纸道歉。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才不得已而诉至法院。

6月9日,记者在网上查询,确实发现有泸州贡“礼享”、“新礼享”的产品介绍及相关宣传内容。

知名营销专家、九度智力集团总经理马斐提出了看法:泸州老窖作为大品牌应该有明确的态度,表明立场,尊重知识产权,给原告和消费者一个圆满的答复,而不是避而不谈,不是一个大企业的风范。

文章标签: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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