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的商标被他人提了撤销三年不使用,请问我得怎么做?要提供什么资料答:你好,商标被他人向商标局提交撤销三年使用,应该找知识产权公司就要对该文件进行答辩。
答辩所需资料:
1,商标持有人若为公司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商标持有人若为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清单及发票、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4,证据材料清单;
5,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6,知识产权公司把上述资料报国家商标局,过一年左右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即可知道商标是否答辩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