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到申请之日为申请日期编申请号,手续齐备的,在20天内,商标局发给申请人或代理人收费通知单,待商标局收到规费或申请人或代理人寄给国际局的汇款证明后,即将商标申请寄往国际局;手续不齐备的,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20天内发出“齐备手续通知书”,要求申请人或代理人补齐手续,并指明手续不齐之处,申请人应在15天内补齐手续。逾期不补的,商标局将申请退回,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不予保留。
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齐备手续,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在国际局通告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补齐手续。逾期不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国际局在扣除一半基础注册费后,退回其余规费,但商标局收费的手续费不退。
商标国际注册费用包括: (单独:瑞士法郎)
1、基本费。又称基础注册费,凡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其成员国,必须要缴纳此项费用。
2、附加注册费。超过3类以上的每类商品和服务应缴纳的附加费用。
3、补充注册费。不需要缴单独规费的每个缔约方。
4、单独规费。纯议定书缔约方自行规定的单独规费的标准。随时会有调整(根据国际局受理当日标准为准)。
如果没有缴纳上述费用,国际注册视为撤回或放弃。
关于马德里续展,举例说明如下:
如续展涉及1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瑞士法郎;
如2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24=132瑞士法郎;
如10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24×9=324瑞士法郎;
如涉及的类别超过10个,单独规费仍未324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