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量的大幅度增长,商标抢注行为也随之疯狂。然而我国许多地方的名胜古迹旅游商标频遭到抢注,这旅游景点商标的抢注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议。宁波市的五龙潭、十里红妆、四明山、招宝山、东钱湖、九龙湖、新疆的天山、四川的九寨沟、上海的枫泾、云南的泸沽湖、安徽的黄山等旅游景点名称均曾遭到他人在相关服务或商品上抢注为商标。
面对旅游景点商标频遭抢注,那么景点商标抢注行为的特征主要表现哪些方面呢?1、主体无关联性;2、商标高度近似性;3、指向类别特定性;4、主观牟利性。旅游景点抢注的商标主要集中在第39类商标(运输、旅行安排)、第43类商标(提供住宿预订、食品和饮料服务)、第20类商标(旅游工艺品)、第29类商标(动物类食品等)、第30类商标(植物类食品、调味佐料等)。
旅游景点商标频遭抢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1、旅游景点经营方和管理方商标意识薄弱;2、景区的高知名度引发“搭便车”行为;3、“三权分离”现状制约景区商标工作开展。正因为这些主要原因才会频遭抢注,对此,旅游景点相关的部门就得加强防范,管理,增加知识产权、商标保护意识。
面对旅游景点商标如此猖狂地遭到抢注,那么对此又有哪些对策呢?1、做好旅游品牌资源摸底和规划工作;2、加强对旅游景点经营方的行政指导;3、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4、积极向旅游部门建言献策。旅游景点的品牌是质量和信誉的象征,保护景点商标,就是维护其形象和保护其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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