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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不能宣传 展开驰名商标保护行动

2016-12-26 05:50:00 成功案例 分享
“驰名商标”不得再用于广告宣传走进超市,不少商品包装都印有“驰名商标”;打开电视,“驰名商标”成了一些广告的关键词;参观展会,“驰名商标”常常被用来吸引眼球……从明年5月1日起,这些做法将被法律明令禁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这也是商标法自1982年制定以来第三次修改。根据这一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北市区工商局对“风帆”“易水砚” 等中国驰名商标开展专项保护行动从北市区工商局获悉,为厉查处各种侵犯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解决一批长期困扰我地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假冒侵权问题,维护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积极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的氛围,深入推进河北省商标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北市区工商局开展了以“风帆”“易水砚”等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保护对象的专项执法行动,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北市区工商局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二是严查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品密集区。新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财政一次性奖100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自治区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各盟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就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为各地、各部门分工,要求自治区工商局、财政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执行方案,有效贯彻落实。贝因美入围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价值500强排名194位近日,中国品牌研究院联合《品牌观察》杂志共同揭晓2013年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价值500强榜单。贝因美入围榜单,并以106.25亿元的品牌价值排名194位,成为中国乳制品行业的强势品牌。

文章标签:  商标保护  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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