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品牌和商标的使用的时效的区别
品牌实效取决于市场,而商标的实效则取决于法律。世界各国对商标的使用都有一定的年限,如一些国家规定商标的使用年限为20年,我国商标法规定为10年,如果到期限还可以续注,实事上商标具有永久性权利。而品牌则不同,即使法律允许你,但市场不一定接受你,品牌的生命力的长短取决市场,和经营者的能力。
(五) 商标要注册审批,品牌之需使用者可自己决定
商标这里是注册商标,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在注册成功之前称之为商标,宣称有独占性权利是不当的。一个标示,一个名称或两者组合能否成商标不取决于企业,而是取决于法律所属于的权利机构——商标局评审机构。而品牌则不同,公司随便去一个名称,请人画个图案就可以使品牌,而且用不用怎么用都不需要谁来批。当然一旦选定一个品牌,还是尽量去注册,这等到品牌做大之后以防别人抢注成商标,因为不是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二者延伸形式不同。品牌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可以从某一品类延伸到另外某一品类。如娃哈哈可以从一个营养液到果奶,再到纯净水等。品牌的延伸没有改变品牌,因为品牌的名称、标志和图案等没有改变。但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当品牌延伸到一种新品类时,就必须作为一种新商标重新办理商标登记注册。因此商标延伸必须进行申请注册,并标明用于什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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