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五粮液公司与东莞三星级酒店篁胜渔村酒店销售白酒类产品是否已经实施侵犯五粮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呢? 若篁胜渔村酒店构成实施酒类商标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除赔偿? 等等一些问题的争议。近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篁胜渔村酒店已构成侵犯五粮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酒店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6万元。
篁胜渔村酒店售卖的五粮液的防伪标识与五粮液公司的白酒产品的酒内瓶盖处的防伪标识不一致,然而前者的防伪标识颜色较淡一些,同时字体印刷较模糊。但是,篁胜渔村酒店所售卖的白酒标识与五粮液公司注册商标的标识近似或相同,这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篁胜渔村酒店在未经五粮液公司的许可授权,擅自使用,这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最终法院认定,篁胜渔村酒店所售卖的白酒产品已侵犯了五粮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篁胜渔村酒店的侵权行为,该酒店并未能提供证明自己销售的白酒产品的来源证据。篁胜渔村酒店并未能提供任何类似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等有效资料,故法院最终判决该酒店不能免除赔偿,需赔偿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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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