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接到投诉后,万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万城镇光明南路的该烘焙店检查,发现该店铺名称、装潢以及产品包装均使用了“汉密哈顿”字样。于是,执法人员对此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烘焙店经营者黄某,于2012年8月27日,获得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授权,在海南省万宁市境内使用“汉密哈顿”注册商标,从事烘焙产品经营,为期一年,2013年8月26日许可到期。
据了解,由于该烘焙店门前修路以及经营状况不佳,该店铺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15日,一直关门歇业。今年3月16日,该烘焙店才重新营业,在未获得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依然继续使用“汉密哈顿”注册商标,至被调查时止经营额2000元。
“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并表示今后吸取经验教训。”据万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该烘焙店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查后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店铺名称、装潢及产品包装上的“汉密哈顿”标识,并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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