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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论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农产品

2016-12-26 04:33:00 商标资讯 分享

  【摘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国内对如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且形成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这样一个基本共识,但还需要进一步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本文认为,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实现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由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向农产品区域地标品牌化经营转变,以扶持区域地标的农产品品牌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 区域地标品牌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新形势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3]根据这一科学论断,国内对如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且形成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这样一个基本共识,但还需要进一步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农业是对生态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产业

  农业生产过程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紧密结合的过程。特定的农产品生产对自然生态资源及其空间分布与组合有着特殊的要求。那些品质优良、独具地域特色的地标性农产品,是特定地域生态环境的产物,因而具有与生俱来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是中国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的主攻方向。

  1.什么样的地域生态环境决定着生产什么样品质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过程是人类借助劳动手段利用土、水、光、热等自然资源,控制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有机体的生命活动,生产满足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产品的过程。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不同,农业生产以自然再生产为基础,受生物的生长繁育规律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季节性、周期性,不同生物的生长繁育规律不同,各自要求适应不同的生态环境。因此,生态环境的地域差异是农业生产地域分工的自然基础,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域的土、水、光、热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不同,决定了不同地域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品质存在差异。正是农业生产的这种自然规律,决定了什么样的地域生态环境生产什么样品质的农产品。“橘在淮南生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浙江西湖龙井茶如果在湖南生产必然会失去其独特的品质,山东烟台苹果如果长在海南则会无法入口,名特优农产品无一不是在特定的地域生态环境中生产出来的。

  2.什么样品质的农产品决定着什么样的市场品牌价值。在日益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中,产品的品质决定着价值和影响力。农产品生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在特定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生产的农产品都有其特定的品质。在中国各地,或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或经过人们对农产品品种、生产方式的不断探索,或通过与自然规律相适应的现代技术手段,去芜存菁,形成了众多品质优良、独具地域特色的地标性农产品。这些农产品不仅形成于特定的生态环境,具有地域特定条件下独特的文化底蕴、工艺技术,而且是经过自然和人工手段优胜劣汰的,能适应或引领消费者对品质的需求,因而在市场上往往表现出较强的比较优势。由于这种优势根源于“自然垄断”的地域生态资源,是其他地域所不能模仿的,因而也是最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品牌价值的。从中国现有的品牌农产品来看,无一不是来自于特定地域的种植、养殖产品或原材料来自于特定地域的产品。反观那些分布广、大众化的农产品,同质竞争激烈,不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即使生产规模再大、产量再高,也难以有市场竞争力,难以成为有影响力的市场品牌。

  3.什么样的产地区域范围决定着什么样的品牌产品生产规模。农产品的生产,取决于地域的生态环境和人们对生态资源的利用方式,对应的是特定农产品品种和人工培植手段。从地域生态环境来看,农产品生产的品种和品质取决于特定的生态环境,同一农产品离开特定的生态环境就会形成不同的品质差异;从人工培植手段来看,种养的密度、规模、工艺等必须与生物的生长繁育规律与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相适应,尽管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可以改造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产出率,但前提仍然是遵循农业的自然规律,如果超越生态环境的阈值就会适得其反。从这一意义上讲,地标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其生产规模取决于特定地域范围及其资源承载力与合理的生产手段,盲目扩大规模必然会损害品牌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前后海南香蕉种植大幅减产、2015年陕西多地油桃滞销、2016年湖南多地柑桔滞销等,要么是忽视地域资源承载力,不断追求高产;要么是超越地域范围,盲目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导致病虫害或品质下降、品质特色损害。这类案例比比皆是,教训十分深刻,其启示就是:地标品牌农产品的培育与发展,必须遵循农业生产规律,以特定地域范围及其资源承载力为基准,走符合地域实际和市场趋势的特色道路。

  二、农业扶持政策偏离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考察调研时指示:要打好“豆米牌”,“粮食也要打出品牌,这样价格好、效益好”。[4]这说明农产品品牌、特别是像“豆米牌”这样的地域品牌应是农业政策扶持的重点。而当前农业扶持政策未能突出地将具有品质与市场竞争力的地域品牌作为重点,导致不少地域性优质农产品无法成为品牌。

  1.农业生产支持政策偏离。供给侧要求农业生产出高质量的优质产品,不仅要生产出来,还要适应市场的消费需求。但是,我国现行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特别重视农业规模生产,以农业产量和规模为依据决定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奖励,而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种结构。如国家对种粮大县的支持奖励政策,就是依据种粮大县的粮食产量、生产规模进行奖励,没有考量种粮大县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市场的销量,造成了粮食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国家对种粮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农业扶持政策,也是以规模为依据进行补贴和奖励,没有考虑这些大户和企业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要。在这种支持政策下,一方面,一些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低品质粮食被大规模生产,然后以保护价的形式收进仓库储存,最终因不被市场所需要只能在仓库长期存放。国家粮食局在2015年10月8日发布的通知中,就用了两个“前所未有”来形容粮食库存形势:“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储存的粮食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储存在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之多也前所未有。”[5]如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东北“大粮仓”,是目前全国粮食库存主要集中地,玉米的库存量就占全国库存量的一半。另一方面,优质的品牌粮食供不应求,需要大量进口,造成了国内粮食供求出现产量、库存和进口“三量齐增”现象。

  2.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偏离。长期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由国家宏观控制,国家利用收储政策调节大宗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市场化程度相对很低。如国家粮食保护价不由市场形成,粮食收储价格政策没有考虑市场需求。尽管粮食保护收购价的出发点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却忽视了粮食市场的供给结构平衡,没有注重市场消费结构的均衡,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导致了粮食生产的盲目性。如前几年对玉米收储的市场调控政策,就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需求,不管区域地理条件是否适合生产优质品牌,一律采取单一的价格政策,诱导北方地区一窝蜂地种玉米,使玉米去库存的任务至今巨大,这就是过去粮食市场调控政策造成的苦果。

  3.农产品经营支持政策偏离。我国农产品经营支持政策一直是由农业生产支持政策所决定,经营政策支持的大多是产量高、规模大的农产品,而不是以具有市场品牌竞争力的农产品为主,导致品质低、市场需求层次低的大宗农产品严重过剩,即使产销对接也无法解决去库存问题;高品质、适应市场中、高层次的特优农产品十分短缺,却难以得到经营政策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国家粮食企业经营政策的数量导向,对粮食进行不分品种、品质予以无条件收购,造成粮食收购量、库存量不断攀升,库存目前居于历史最高水平,高达相当于一年的粮食产量。而其中水稻、小麦、玉米这三大粮食品种的库量存超过同品种的年产量,尤其是玉米库存量占到了粮食总库存量的50.3%。[6]这样的政策造成两难困境:不进行保护价收购就会危及粮食安全,进行保护价收购就会危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进区域地标品牌战略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中国农业发展到今天,农产品总量充足,温饱型农产品已经实现供需平衡甚至产能过剩,中高端农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很大但供给不足,如何确保农产品供给数量、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蕴育了诸多具有地理、历史、文化品牌价值的地标性农产品,其所具有的特殊品质,迎合了当今时代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在市场上最具优势和竞争力。大力培育区域地标品牌无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性选择。

  1.适应消费结构转型:地标产品最具比较优势。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等多重因素推动下,世界范围内的农产品供给与消费日益丰富、多元,农产品消费总的趋势是从低层次、单一化不断转向高层次、多样化。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的农产品消费进入整体结构转型期,消费范围不断拓宽,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个性化、多样化特点日益突出,消费选择从侧重农产品数量转而侧重安全、质量、花色、品种、品牌、品质和特色,综合了特定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区域地标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尤其随着“互联网+”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农产品消费便捷性大大提高,地方的名特优产品一上市就可以进入到每一个普通家庭,使诸多的区域地标产品供不应求。与消费结构转型相适应,农产品市场竞争逐渐转向区域品牌型、品种差异化、品质高端化、资源特色化为主的竞争,只有那些结合了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生产方法,形成了与众不同品质和人文底蕴的地标农产品,才最具有市场“比较优势”,是最难以仿效和超越的。因此,推进以区域地标产品为主攻方向的农业结构调整,必然是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2.推进农产品去库存:地标产品最能引领市场需求。自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农产品“去库存”提上了议事日程。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1到2014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额占全球农产品贸易额的比重由6.7%提高到13.9%,成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7]但与此同时,以粮食、棉花等为代表的部分大宗农产品却库存大增,大量“非必需进口”农产品进口,导致国内部分农产品库存积压严重。从农产品供给的角度来看,这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长期注重产量、规模,忽视特色、品质、效率,导致农产品供需错位所引起的。在今天这样的信息化时代,低端农产品滞销、积压往往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农产品“卖难”的案例,大多是因为片面追求规模,忽视消费需求引起的。而特色化、多样化、精致化、品牌化的区域地标农产品却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即使是库存积压较重的稻米,那些在得天独厚地理条件中造就的优质稻米从来就不愁销路。从这一意义上说,“去库存”就是要改变传统保“温饱”的数量增长模式,从适应需求、引领需求、创造需求出发,引导农产品供给结构重心向适应资源环境、更加契合消费者需要的区域地标产品转变。

  3.促进农民增收:地标产品最具增值潜力。众所周知,当前农业生产成本的“地板”刚性抬升,而国际主要农产品价格延续下跌,并已经不同程度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中国农业正承受着农产品成本“地板”上升与价格“天花板”下压的双重挤压。今天的农民是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谁来种地”问题的解决最终要依赖于农业效益的提高,有效应对这种双重压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区域地标产品既具有有形产品的效用,也因其反映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因素从而具有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对于普通的农产品具有更大的增值空间。尤其是如果注册成为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般都会带来产品大幅度的增值,并形成对整个区域农业的带动效应,这已经为广泛的实践所证明。同时,由于区域地标产品只能在相同的水土、地貌、气候的地域内生产,其标准化生产、产业链延伸、品牌打造都相对容易组织,可以节约产业化成本,并具有与其他产业相关联的潜力,可以拓展农业功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因此是当前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

  四、区域地标品牌: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

  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实现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由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向农产品区域地标品牌化经营转变,以扶持区域地标的农产品品牌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

  1.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以区域地标品牌为导向。农业发展已经从产业时代迈入到产品时代,推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在最适宜的地方培育最具优势的农产品,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在中国这样地域广阔、自然条件各异、农业地域特征鲜明的农业大国,农业区域结构布局必然要立足于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具有与生俱来的资源稀缺性、产品唯一性、品质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的区域地标品牌为导向,优化农业的区域生产力布局,引导农产品向最适宜、最有优势的区域集中,避免区域农业同质化恶性竞争,适应个性化消费时代市场需求。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引导重点发展的具体农业产业,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应以外向型、高科技农业为重点,着力培育附加值高的区域高效农业品牌;平原地区应充分发挥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地理优势,促进种养结合并积极调整品种和品质结构,着力培育区域优质产品品牌;生态脆弱地区应重视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城市效区应围绕拓展农业的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着力培育区域精致农业品牌。国家应发挥农业补贴、价格调控、金融支持、政策保险等政策手段的引导作用,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培育区域地标产品,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品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同时,要加快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创建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发展体系,强化对区域地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打响地域品牌名片。

  2.优化农业品种结构:以农业资源环境为基准。农业品种结构决定着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业品种结构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应基于消费导向优化农业品种结构,农业资源配置由注重农产品的规模化向注重农产品的特色化转变,大力开发农产品品种与地方气候、土壤、水质条件相适应的地方名特优产品,注重对独特资源、传统工艺、农耕文化等的挖掘,扶持发展区域地标农产品品牌作为名特优产品的主攻方向,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要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农业资源与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立足对各地农业资源的分析评估推进农产品品种开发,选育、开发区域资源优势明显、适销对路、有竞争力的区域地标农产品,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一县(乡)一品、一村一品的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产品产地认证体系,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地理标识商标注册,加强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研院所与县乡政府、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合作,推进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市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运包装等方面的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尤其是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区域地标农产品的质量和特色。

  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地标品牌经营为引领。以新模式、新技术、新思维引领农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趋势,农村二三产业与农业融合发展迎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推动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转变,成为现代农业的新业态,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区别于大众化的农产品,区域地标产品具有功能多元化、价值高端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的先天优势,是发展农业新业态的“领头羊”。为此,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地标产品为纽带推进品牌化经营,尤其是以企业为龙头加强对区域地标产品加工的引导,推进资源性产品向初加工、精深加工产品转变,加大品牌营销推介力度,着力打造一批“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立足壮大地标产品品牌,支持建设一批与原料基地紧密衔接,集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并着力打造多元化的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实体交易和电子商务有机融合,以此推动农业结构向全产业链调整。充分挖掘地标产品的历史文化底蕴、民间工艺特色,将地标品牌经营与自然观光、人文体验、生态休闲等融为一体,引导发展传承农耕文化、传统民俗和民间艺术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形成多业态、多功能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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