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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检察机关

2016-12-26 04:15:00 商标资讯 分享

曹建明在重庆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2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派驻长寿湖中心检察室看望基层一线检察干警。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重庆12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 李立峰)12月21日至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重庆市检察机关调研,并看望慰问重庆广大检察人员。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破解改革难题中推进司法改革纵深发展、落实落地,在深化司法改革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努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曹建明此次调研的一个重要议题。22日上午,他首先来到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考察。他观看了企业高科技产品展示,视察了产品生产线和研发中心,感受了企业创新的活力与成果。他还不时与企业干部职工攀谈,了解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情况,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曹建明叮嘱同行的重庆市检察机关的同志,深化创新驱动,不仅需要科技攻关,也需要法律保障。检察机关要围绕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保护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

  随后,曹建明又到重庆果园港考察。果园港是国家级铁路、公路、水路多式联运综合交通枢纽,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在重庆市实现无缝连接的重要支点。曹建明听取港口建设的介绍,了解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情况。曹建明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善于谋划,主动作为,找准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了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22日下午,曹建明来到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派驻长寿湖中心检察室便民服务大厅,与基层一线检察干警一一握手问候。近年来,长寿湖中心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开展富有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派出单位“全满意”的效果。曹建明对此表示肯定,他希望大家充分发挥检察室的“窗口”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检力下沉、触角延伸,强化法律监督,突出司法为民,努力把检察室打造成检察机关的特色窗口和亮点品牌。在长寿湖中心检察室,曹建明还现场观摩了重庆检察机关研发推广的“惠农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该系统依托大数据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共享利用,有力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曹建明十分欣慰,他指出,共享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工作衔接,有助于资金监管关口前移,保证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他希望重庆检察机关进一步细化数据、优化功能、完善平台,与有关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确保党中央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21日下午,曹建明听取了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所作的工作汇报。他说,近年来,在重庆市委正确领导下,在以余敏同志为班长的市院党组带领下,重庆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重庆市和最高检的战略部署,以“全面实现西部领先、奋力跨入全国一流”为引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法律底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狠抓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不少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实现了新的跨越发展。

  曹建明指出,前不久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开启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时代。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这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曹建明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广大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忠诚担当、认真履职,支持改革、严肃纪律,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曹建明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突出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维护法治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真正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更加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客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加强检察监督,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当前,司法改革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节点。调研期间,曹建明围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特别是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专门与重庆三级院检察干警座谈,了解重庆各地有益的经验做法,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坚定决心、攻坚克难,精耕细作、务求实效。要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对重点改革所取得成效的宣传。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改革督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曹建明指出,当前,要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加快构建科学规范、体现职业特点的检察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制度,抓紧健全和实施员额退出机制,制定员额内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要建立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建立起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队伍,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要建立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检察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司法警察职务序列,研究同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关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曹建明强调,要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来办案,使入额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各省级院要加强调查研究,统一制定辖区内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要根据不同层级检察院办案职责、不同业务类别的性质和特点,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准确界定检察官委托授权范围。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业绩评价体系等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

  关于诉讼制度改革,曹建明强调,要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全面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要进一步优化诉讼结构和诉讼程序,构建新型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要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准确理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准确把握量刑建议的内容和方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全程监督制约,防止出现“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

  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曹建明指出,深入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两者不可偏废,要有机融合。要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管理规律相统一,坚持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原有的内设机构要减少,但法定的程序不能减少;司法办案的中间层次要减少,但应有的监督制约不能减少。要根据各级院功能定位和承担的不同任务,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

  在重庆调研期间,曹建明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市委常委、秘书长张鸣等重庆市领导同志进行工作会谈。与在渝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楷、冉冉、郑尚伦、胡际权、韩建敏、韩德云、程德宏,全国政协委员王济光、邹先荣、李钺锋座谈,面对面征求对检察工作和司法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参加相关调研。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全程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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