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嘀嘀打车”所属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嘀嘀打车”更名为“滴滴打车”。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动是对此前一桩商标纠纷案的回应。前天,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举行通报会,宣布已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的“嘀嘀”商标侵权,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嘀嘀”商标,并赔偿8000万元,案件已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择日开庭。
据介绍,小桔科技在“滴滴打车”这一商标上已有准备。2013年3月8日,小桔科技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 “滴滴打车”的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申请,2014年4月27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