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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猪、普兰店棚桃获“地理”商标

2014-05-10 01:42:00 商标资讯 分享
经过大连市工商部门一年多的努力,“新金猪”和“普兰店棚桃”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至此,大连市共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

“新金猪”产于原新金县(今普兰店市),体型中等,体质结实,结构匀称,头较粗重,全身黑色,但鼻端、尾尖和四肢下部多为白色,具有独特的“六白”特征。如今销往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阿尔巴尼亚、越南、朝鲜等国。

上世纪70年代,“普兰店棚桃”起始于普兰店市墨盘乡,80年代开始在当地多个乡镇进行大面积栽植。由于气温适宜,土壤结构优良,长出的果实呈椭圆形,果形正,两半部对称,果顶圆凸,梗洼浅,缝合线明显且浅,味甜多汁,营养丰富,多次成为国宾宴会指定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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