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驰名商标”诗词歌

2014-05-06 01:35:00 行业动态 分享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用于商品包装,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据新华社)

这正是:

这个也上榜,那个也驰名;

乌鸦变孔雀,母鸡成凤凰;

驰名不驰名,关键看质量;

  去掉虚名头,百姓都鼓掌。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