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校服管理,海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海南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再一次特别规定:“中小学校服统一使用‘椰苗’商标。学校可以在本校校服上缝制或佩戴学校徽章,但不得遮盖校服注册商标。”
据了解,自1997年开始,海南省便按照“实行统一最高限价、统一使用‘椰苗’商标、统一面料标准、统一生产厂”的模式,对中小学校服实行了统一管理。2005年以后,开始实行生产企业招投标,各市县可自行选择1到2个中标企业作为校服生产的供应商。2011年9月发通知说,从今年秋季起,海南中小学将实行校服管理一市县一款。此举遭到抵制后,2012年8月,海口市宣布从当年秋季开学开始,逐步统一校服款式。
从1997年开始到现在,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虽然领导换了几茬,海南省教育厅一直在做统一校服的努力,而且一直咬定了“椰苗”这个商标。上网搜索,曾经在以前有过一家“椰苗”牌校服厂。不知是海南省教育厅后来买下了“椰苗”商标,还是这家“椰苗”校服厂根本就是教育厅办的?要不,一份规范全省校服的文件,怎么就认准了“椰苗”这个商标,而且还强调在穿着但时候,不得遮盖“椰苗”的注册商标呢?
诚然,是衣服就有商标,有的商标钉在领口处,有的则缀在袖口处。但我的衣服我做主,买来衣服,无论这衣服商标放在哪里,保不保留商标,完全随穿衣人的意愿。据说哪怕是一些名牌西服,必须剪掉袖口处的商标才可以穿的,偶尔没剪,还被人说成是失礼的土老帽。不知这校服“椰苗”商标缀在何处?也不知“椰苗”商标和教育有何关系?要不怎么就重要到了教育厅要在文件中“另起一行”,特别注明“不得遮盖”啊?
有人猜测,这也许是借机向学生从小灌输知识产权意识,就从“椰苗”开始。不过,很快就有法律界人士反驳,剪掉或者遮盖衣服的商标,纯属个人行为和权利,和保护知识产权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如果海南全省的中小学生都统一穿着醒目标识的“椰苗”商标校服,每个学生都成了广告载体,这倒是会产生巨大的广告效应,会带来很可观的经济效益。没两把刷子,没足够的火候,能让海南省教育厅特别“另起一行”吗?
无论是教育厅自己注册了“椰苗”的商标,还是拥有“椰苗”商标的厂家摆平了教育厅,这都摆脱不了权力干预市场的嫌疑。奉劝掌权的官员和赚钱的商家,能拿到统一校服的订单就很挣钱了,难道还要贪得无厌,连商标也不准动一下?我的校服你掏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