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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更好保护商标专用权

2014-04-30 00:58:00 行业动态 分享
洛阳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3675件,其中,驰名商标21件,河南省著名商标28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还有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新《商标法》将于明日起开始实施,新旧《商标法》有哪些区别,将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哪些便利,企业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记者为您打探。

注册范围扩大声音也可申请注册

据洛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商广科”)主任科员于金娥介绍,按照此前的相关规定,商标必须具备“可视性”,即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和颜色等要素都是看得见的,而新《商标法》则删除了可视性的要求,规定声音标志也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注册。“这意味着,新法实施后,像央视《新闻联播》开头的音乐、QQ的消息提示音等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于金娥告诉记者,不是所有的声音都可注册成商标,声音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和制作性的特点。

一份材料多用商标审查时限缩短

据于金娥介绍,目前,的商标共有45个大类,此前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一份申请材料只能申请注册一类商标。新《商标法》实施后,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可以在网上进行电子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及时通过网络电子途径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反馈,方便申请人及时修正。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申请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材料。

据商广科副科长刘东伟介绍,此前一些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获得最终答复有的可能需要两至三年的时间,新法对此作出限定,初步审查时限为9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的时限为12个月。

禁止“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

此外,新法明确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者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于在新法正式实施(2014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产品,则可继续进行销售,反之则需按照新法执行。市民若发现违规情况,可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了解,新《商标法》不再使用“申请在先”原则,而是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此外,在加大商标保护力度的同时,新法将罚款数额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以下”,提高到“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同时还将“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的规定,改为“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

文章标签:  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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