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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8号——小站稻米(津沽牌)原产地标记保护公告

2016-12-21 09:45: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8号

发布日期:2002-4-8

执行日期:2002-4-8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小站稻米(津沽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00二年四月八日

文章标签:  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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