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讯

首页 > 商标资讯 >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通知

2016-12-21 08:57: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号:工商标字[2002]第233号

发布日期:2002-9-19

执行日期:2002-9-19

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十八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第八版《国际分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八版《国际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2年9月19日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