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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7号——赣南脐橙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

2016-12-21 06:08: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7号

发布日期:2003-11-17

执行日期:2003-11-17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安吉白茶、赣南脐橙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拟划定的原产地域范围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的提议,安吉白茶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浙江省安吉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根据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的提议,赣南脐橙原产地域范围拟包括赣州市信丰、寻乌、安远、赣县、南康、于都、定南、龙南、瑞金、会昌、兴国、黄金区、章贡区等13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文章标签:  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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