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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4号

2016-12-21 05:32: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4号

发布日期:2004-7-1

执行日期:2004-7-1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吉林省集安市乐凯利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2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批准使用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原产地域产品
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企业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  商标
1 集安市乐凯利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44号  邹本礼  集隆
2 桦甸市清泉林蛙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桦甸市人民路229号 赵国祥  雪山清泉

文章标签:  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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