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评选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很难做到客观公正,这是政府部门进行商标品牌评选无法回避的难题;另一方面,在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之间最大可能保持中立,是政府行为的基本规范和常识。制定商标品牌排行榜,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评选的结果无一例外都会成为企业的广告词——换言之,政府部门无形中给部分企业做了广告代言,这不仅与政府身份不符,更容易滋生寻租,让评选从根本上变味。
文章标签: 商标品牌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对相关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资源优势,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www.86sb.com
商标品牌评比过多、过乱确实是亟待监管的市场现象。虽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能够排除商标品牌排行榜的迷惑,但不得不说,还有很多消费者仍旧习惯以此类榜单作为消费指引。所以,工商总局着手整治商标品牌评比乱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若要再进一步,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则又有些欠妥。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此类商标品牌国家评选,单论评选者身份就“比较权威”。但结果呢,所有此类“国字号”的荣誉,都没能阻挡荣誉获得者背信弃义乃至丧尽天良的恶行。驰名商标认定、中国名牌评选被指欺世盗名,免检制度被指不负责任,此间的腐败,更为舆论深恶痛绝——所有的“权威评选”,最后都变成了各取所需的商业游戏和权钱交易。
于是,“中国名牌”标志走入历史,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已被陆续禁用,最晚的也已于2012年期满。新《商标法》则规定,驰名商标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装宣传。食品免检制度也在毒奶粉事件后被取消……正因为这些近在眼前的过往教训,当工商总局表示要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公众的评价难免负面。一个普遍的困惑是:试过的错,为什么还要一试再试?
一方面,评选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很难做到客观公正,这是政府部门进行商标品牌评选无法回避的难题;另一方面,在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之间最大可能保持中立,是政府行为的基本规范和常识。制定商标品牌排行榜,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评选的结果无一例外都会成为企业的广告词——换言之,政府部门无形中给部分企业做了广告代言,这不仅与政府身份不符,更容易滋生寻租,让评选从根本上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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