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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2016-12-21 04:58: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广府办发[2004]46号

发布日期:2004-8-11

执行日期:2004-8-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系统在今年和明年内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计算机软件是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是政府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分级负责,分步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要在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一)作好部署。县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级部门办公室要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实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本地、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等情况进行自查,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在自查的基础上,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

市、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所需经费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各级各部门预算,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正版软件也按这一程序办理。

(三)检查验收。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将于2005年8月-10月对各县区、各部门更换使用正版软件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要予以通报。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上下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市政府办公室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文化部门要协助政府办公室做好版权法规培训和软件资产管理培训工作,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束后仍继续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负责将购买正版通用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该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以实际行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使用正版软件。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在扬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梁道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显学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 覃清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芝文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处长

吴本学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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