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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2016-12-21 04:55:00 商标资讯 分享

发文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常政办发[2004]93号

发布日期:2004-8-23

执行日期:2004-8-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切实把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抓好。

二、认真落实使用正版软件的调查工作

这次软件正版化,主要指通用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凡原装国产、进口品牌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原则上视为正版软件;兼容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视为盗版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办公软件,无论是品牌机还是兼容机,均视为盗版软件。

各辖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请各单位如实填写《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附件二),务必于2004年9月10日前报送市版权局。

在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我市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的更换正版软件工作作具体部署。

三、切实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市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附件:1.常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常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居丽琴副市长

副组长:李 信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节勤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成 员:鲍毓南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耀平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信息办主任

张 跃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曹大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袁永贤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袁永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

单位

地址

负 责 人

电话

具体承办人

电话

电脑型号

数  量

购置时间

销售单位

使用软件名称

数 量

有合法授权数

无合法授权数及其来源

需购买软件名称

数 量

金 额

软件公司

备注

注:本表可复制。请在9月10日前如实填写并在左上角加盖公章后寄常州市版权局,地址:常州市局前街180号3号楼,邮编:213003,联系人:柴琴芬,电话/传真:66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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