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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中国式“借品牌”的启示加多

2016-12-19 09:23:00 商标资讯 分享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恩恩怨怨还在延续。输掉了去年5月的“王老吉”商标权案、又输掉了今年1月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不服气的加多宝在前不久的两会上带着万言书“伸冤”,但3月换了新广告语“每卖10罐凉茶中有7罐是加多宝”后,又被王老吉追加两项诉讼请求。

在法律界,加多宝与王老吉的这场“恩怨情仇”注定是一个经典案例,因为这符合中国企业独特的发展现状——许多中小企业的起步发家并非靠原创品牌,而是“借品牌”。如今,不少企业已经茁壮成长,但当年“埋”下的地雷也开始一一爆炸。利益面前,品牌的“生母”和“养母”当然会争抢“宝贝儿子”,中国式“借品牌”究竟该怎样妥善处理产权纠纷,借由这个号称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商标第一案,我们不妨对此进行一番梳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纵观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的始末,争议的主要矛盾点在于两份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公开资料显示,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所属的香港鸿道集团分别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从前一份合同到期期限的2010年延长至2020年。然而,2005年突然爆出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事件,让广药集团有充分理由相信,李益民在收取了鸿道集团的200万港元贿赂后,才签下了一系列对广药的“不平等合约”。

正是这个铁证,让广药集团这个“生母”在去年5月最终“夺回”了王老吉的“抚养权”。对于这个结果,很多律师都认为在“预料之中”。“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品牌使用费区别很小,显然不公正。”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如果加多宝当初在签订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时,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完成,而非通过协议外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来解决问题,完全可以避免被提早剥夺“抚养权”的局面。

“出来混,还是要还的”——很多网友事后留下这样的感慨。网友普遍认为,加多宝在此事上显得有些冤屈。当年租借品牌时,王老吉只不过是岭南地区一个地区性凉茶品牌,在“养母”多年的全身心培育下,才有了今天的功名利禄,广药集团突然夺回这个“宝贝儿子”,合法不合理。也有人大胆假设,若王老吉品牌如今还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而不像现在这么“吸金”,恐怕也不会让“眼红”的广药集团那么急于收回。

文章标签:  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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